「我同阿媽講過立平安紙,但律師又話要做遺囑?」「之後仲要遺產承辦?三樣嘢有咩分別呀?」呢類問題我哋日日聽到。其實三個名詞,講緊唔同階段、唔同性質嘅嘢。下面一張表先講晒重點,再逐樣解。

一張表睇晒三者分別

名詞係咩幾時做
平安紙「遺囑」嘅廣東話俗稱,法律上係同一樣嘢生前訂立
遺囑正式法律名稱,受《遺囑條例》(第 30 章)規管生前訂立
遺產承辦死後由高等法院授權處理遺產嘅程序(probate)過身之後申請

平安紙 vs 遺囑 — 真係一樣嘢?

法律上,係完全一樣。「平安紙」係廣東話俗稱,香港法例條文用嘅正式字眼係「遺囑」(will)。社區法網(CLIC)講得好直接:一份叫做「平安紙」嘅文件,只要符合《遺囑條例》(第 30 章)第 5 條嘅形式要求,就係一份有效遺囑;唔符合,就唔係。文件叫咩名根本唔重要,重點係內容同形式。

但實際使用上,香港人有少少約定俗成嘅分別:「平安紙」聽落比較溫和、口語化,老人家、社福機構講「立平安紙」比較多;「遺囑」就比較正式,律師樓、銀行、法庭文件多數寫「遺囑」。一樣嘅嘢,唔同場合用唔同字。

記住:無論你叫佢「平安紙」、「遺囑」、定「last will and testament」,只要符合法定形式(書面、簽名、兩位見證人同時在場),就有同樣嘅法律效力。

遺囑 vs 遺產承辦 — 一個生前,一個死後

呢兩個就唔同講法咁簡單,係兩個完全唔同階段。

  • 遺囑(平安紙):你生前自己訂立嘅文件,寫低你過身後想點分啲嘢、邊個做執行人、邊個係受益人。屬於「事前安排」。
  • 遺產承辦(probate):你過身之後,家人或執行人要去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嘅一個程序,攞一張授權書,先有權實際處理你嘅銀行戶口、樓、股票等等。屬於「事後執行」。

簡單講:遺囑係「劇本」,遺產承辦係「演出」。冇劇本,演出都要照做(按法定次序分配),但通常會更複雜、更耐、更易爭拗。想了解承辦程序,可以睇 什麼是遺產承辦?

平安紙有冇有效期?

香港嘅平安紙冇法定有效期。只要當初立得正確,理論上你 30 歲立、80 歲先過身,嗰份平安紙仲係有效。但有幾個情況會令份遺囑自動失效(revoked),呢個係好多人忽略嘅地方:

  1. 結婚會令遺囑自動失效。根據《遺囑條例》(第 30 章)第 13 條,立遺囑人結婚之後,舊嘅遺囑自動作廢 — 除非份遺囑當初明確寫明係「考慮到即將與某某結婚而訂立」。即係話如果你 35 歲嗰陣立咗份平安紙,後來 40 歲結婚,舊嘅嗰份已經自動失效。
  2. 立咗新嘅遺囑。新遺囑入面通常會寫一句「茲廢除本人所有先前遺囑」,舊嘅就自動失效。
  3. 故意銷毀。你親手撕咗、燒咗、剪碎,並且有意撤銷嘅意思,遺囑就失效。意外整爛或者唔小心整污糟唔算。
  4. 離婚或婚姻被裁定無效:唔會令成份遺囑失效,但入面涉及前配偶嘅條款(例如指定佢做執行人、或者留遺產俾佢)一般會被視為前配偶已先你過身咁處理。

最易中招:結婚。好多人後生立咗平安紙留俾父母或者兄弟姊妹,之後結婚冇再 update,以為仲生效。其實份遺囑早就自動失效咗,過身嗰陣會當「無遺囑」處理,按法律次序分俾配偶同子女 — 可能完全唔係你原本嘅意願。

其他相關名詞 — 一次過識晒

遺囑同遺產承辦周邊,仲有幾個你會聽到嘅字眼:

  • 遺囑執行人(executor):遺囑入面指定嘅人,負責死後執行遺囑、申請遺產承辦。
  • 遺產管理人(administrator):冇遺囑情況下,由親屬按法定優先次序申請做嘅人,角色類似執行人。
  • 受益人(beneficiary):遺囑入面指定可以收到財產嘅人。
  • 見證人(witness):簽平安紙嗰陣,要有兩位非受益人嘅成年人同時在場見證,並簽名。
  • 授予承辦書 / 遺囑認證書(Grant of Probate):有遺囑情況下,法院發出俾執行人嘅授權書。
  • 遺產管理書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:冇遺囑情況下,法院發出俾管理人嘅授權書。

我究竟而家需要邊樣?

最簡單嘅一條決策樹:

留意:平安紙、持久授權書、預設醫療指示係三份唔同嘅文件,處理唔同事情。立咗平安紙唔代表做埋持久授權書;做咗持久授權書亦唔代表立咗預設醫療指示。完整嘅人生規劃,多數三樣都需要。

搞唔清楚自己應該由邊樣做起?

每個家庭情況唔同 — 後生未婚、新婚、有未成年子女、有物業按揭、父母年紀大……需要嘅安排都唔一樣。免費同我哋傾下,我哋會幫你聯絡一位合適嘅律師,俾你一個清晰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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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「平安紙」呢個字,喺律師樓文件度會見到嗎?+

正式法律文件、法庭文書幾乎全部寫「遺囑」(will),唔會寫「平安紙」。但律師同你傾偈、解釋嗰陣會用「平安紙」呢個叫法,因為大家聽得明。所以唔好見份文件寫住「遺囑」就以為唔係你嗰份平安紙 — 係同一樣嘢。

我十年前立過平安紙,依家結咗婚,仲有效嗎?+

多數已經失效。根據《遺囑條例》第 13 條,結婚會令舊遺囑自動撤銷,除非嗰份遺囑當年明確寫明係「考慮到即將與 [配偶名] 結婚而訂立」。如果只係一份普通遺囑,結咗婚之後嗰份就已經作廢。建議盡快重新立一份。

立咗平安紙,係咪就唔使再做遺產承辦?+

唔係。平安紙只係寫明你想點分,實際執行嗰陣,執行人仲係要去高等法院申請遺囑認證書(Grant of Probate),銀行先肯放錢、土地註冊處先肯轉名。有平安紙嘅承辦程序通常會快啲、順啲,但「需唔需要做承辦」呢一步依然走唔甩。

我可唔可以一張紙寫晒平安紙同預設醫療指示?+

法律上係兩份唔同嘅文件,受唔同條例規管,要分開做。平安紙處理「過身後財產點分」,預設醫療指示處理「末期不可逆轉病況下,要唔要繼續維生治療」。形式要求、見證人要求、生效時點都唔一樣,分開做最穩陣。

外國寫嘅遺囑,喺香港有冇效?+

可以有效,但要符合一定條件 — 通常要證明嗰份遺囑符合訂立地嘅法律形式要求,或者符合死者當時嘅居籍地法律。實際操作上,香港高等法院會要求提交當地律師嘅證明信,程序較複雜。如果你同時喺香港同外地有資產,建議兩邊都分別立一份本地遺囑,並寫明只處理當地資產,避免互相撤銷。

下一步

知道三個名詞分別之後,下一步就睇你嘅情況:未做嘅就去 立平安紙;屋企啱啱有事嘅就睇 遺產承辦流程。有疑問可以隨時搵我哋免費配對一位律師傾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