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人臨走前指明你做執行人(executor),可能你當時點頭答應,根本未諗過實際要做啲咩。其實執行人嘅責任喺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》(Cap. 10)下面係法定責任 — 做錯有機會要自己賠錢。下面 10 件事,係你由喪禮之後直到結案要逐步處理嘅。
未拎到承辦書之前千祈唔好郁遺產。無授權之下提取死者銀行存款、收租、賣物業,喺法律上叫 intermeddling(擅自處理遺產),即使你係執行人都唔得,分分鐘要對債權人個人負責。
1. 揾返份平安紙正本
第一件事 — 確認份遺囑喺邊。可能放喺死者保險箱、銀行保管箱、律師樓,或者抽屜入面。一定要正本,副本喺承辦處唔接受。如果死者根本冇立過遺囑,就唔係執行人嘅情況,而係要由親屬申請「遺產管理書」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,睇返遺產承辦完整指南個分支。
2. 攞死亡證同登記文件
由生死註冊處攞死亡證正本,建議印 5–10 份核證副本,每間銀行、保險公司、土地註冊處都會要。同埋準備好死者身份證、結婚證書、子女出世紙呢類關係證明。
3. 通知銀行、保險公司、僱主
用書面通知所有相關機構死者過身。銀行收到通知即刻凍結戶口(聯名戶口都會凍結要審核),保險公司會開始準備理賠流程,前僱主會處理長糧或最後一份糧。記得問清楚每間機構要咩文件先肯放錢畀執行人。
4. 列遺產清單同估值
由銀行存款、強積金、股票、物業、車、保險賠償、公司股份,全部要列出嚟連估值。物業要請估價師、股票按死亡當日收市價計、外幣按當日匯率。呢份清單之後要填入承辦處嘅表格,所以要做到準。
5. 申請遺囑認證書(Probate)
呢個係正式授權你處理遺產嘅文件。準備好Form W(有遺囑用)、誓章、平安紙正本、死亡證、遺產清單,去金鐘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遞表。順利嘅話 5–7 星期出嚟。詳細表格清單同費用睇遺產承辦完整指南。
6. 出律師信通告債權人
習慣做法係喺報紙刊登「債權人通告」(statutory notice to creditors),通常畀 2 個月時間畀債權人申索。如果冇登通告就分埋畀受益人,事後有債權人出現,執行人有機會要自己頂數。
7. 清還債務同稅項
用遺產嘅錢還埋死者生前嘅債:信用卡、按揭、稅單、醫療費、喪葬費。次序有法律規定 — 喪葬費、行政費、有抵押債務優先,無抵押債務跟後。千祈唔好咁快分錢畀受益人,留夠錢清債先。
8. 報埋死者最後一年嘅稅
執行人要喺死亡後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,並代死者報埋過身果年由 4 月 1 日至過身日嘅薪俸稅、物業稅或利得稅。報少咗,執行人有機會要私人孭罰款。香港 2006 年 2 月 11 日已經取消遺產稅,所以唔使再報遺產稅,但個人稅照樣要清。
9. 按平安紙分配遺產
清完所有債同稅,先按遺囑內容分畀受益人。物業要去土地註冊處轉名、股票要去過戶處、現金過數。如果受益人未夠 18 歲,執行人要將佢嗰份以信託形式代為保管直到成年。
10. 出「執行人帳目」畀受益人
分完之後,整理一份完整帳目 — 收咗幾多、用咗幾多、分咗幾多畀邊個,畀所有受益人睇同簽收。Cap. 10 下面執行人有account 嘅責任,受益人有權要求睇帳。簽收完,先算正式收檔。
由通知銀行到全部分完,香港一般 case 最快都要 6 至 12 個月,有物業、海外資產或者爭議嘅可以拖一兩年。心理上預咗會係長期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