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多香港 SME 老闆都以為:「我喺平安紙寫明公司股份留俾老婆同個仔,咁就 OK 啦。」對唔住,事情冇咁簡單。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嘅章程細則(Articles of Association)先至係話事人 — 即使遺囑寫得清清楚楚,繼承人想真正登記成為股東,仲要過董事會嗰關。董事過身嗰一刻起,公司運作、銀行戶口、股份過戶都會出現一連串問題,今篇就同你拆開講。
1. 董事一過身,公司即時面對咩問題?
第一個問題唔係股份,而係公司有冇得運作落去。如果公司得一位董事兼股東(sole director / sole shareholder),佢一過身,理論上冇人可以簽銀行授權、出糧、續租。員工人工、租金、供應商數,全部停擺。
《公司條例》(Cap. 622)有條文處理「唯一董事兼成員死亡」嘅情況,容許遺產代理人提名新董事,但前提係要先攞到承辦書(Grant of Probate /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。而承辦書由申請到批,香港今時今日隨時排 6–12 個月。呢段空窗期,公司基本上係癱瘓嘅。
如果係多位董事嘅公司,運作冇咁緊張 — 剩落嘅董事仍然可以開會、簽嘢,公司日常照行。但股份本身要過戶,就要行另一條路。承辦書嘅基本程序,可以參考我哋嘅遺產承辦完整指南。
Sole director 嘅家屬最頭痛:銀行收到死亡通知就會即時凍結公司戶口(部分銀行政策),員工人工出唔到。建議所有 SME 起碼設兩位董事,或者預先做銀行 mandate 預備好後備簽署人。
2. 股份過戶:唔係寫遺囑就過到
香港法律入面有個重要概念叫「股份傳轉」(transmission of shares)。佢同「轉讓」(transfer)唔同:transmission 係由於死亡、破產等法律事件自動發生,唔需要原股東簽名。但「傳轉」唔等於「已登記」。
典型流程係咁:
- 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攞到承辦書;
- 連同死亡證、承辦書副本、股份證書等文件,遞交俾公司;
- 執行人可以選擇自己被登記成股東(代持),或者將股份轉移俾遺囑指定嘅受益人;
- 無論邊種,公司董事會都要審批入冊。
關鍵嚟啦:絕大部分香港私人公司嘅章程,賦予董事會「絕對酌情權」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(包括傳轉之後嘅 transfer)。即係話如果生意拍檔同你家人唔啱傾,佢哋可以技術上唔肯入冊。受益人就只係「實益擁有人」(beneficial owner),但唔係登記股東,冇投票權、唔可以參與股東大會。
第一步要做嘅事:而家就拎份你公司嘅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出嚟,揭去「Transfer of Shares」同「Transmission」嗰幾條。如果係用 Cap. 622 嘅 Model Articles,董事拒絕權嘅默認條文係寫埋落去嘅。
3. 50/50 公司嘅「死局」(Deadlock)
最棘手嘅情況:兩位股東各持 50%,其中一位過身。剩落嗰位生存股東,依章程往往可以拒絕將股份過戶俾死者家屬。咁家屬手上嘅就只係實益權益 — 有權收股息(如有),但冇投票權,亦冇權強迫公司清盤(除非符合《公司(清盤及雜項條文)條例》Cap. 32 嘅「公正公平」清盤理由,要打官司)。
同時間,生存股東一個人控制董事會,可以決定唔派息、加薪自肥、甚至將業務轉去新公司。家屬最後可能要走不公平損害呈請(unfair prejudice petition)嘅司法程序,又貴又拖幾年。預防遠遠平過事後打官司。
4. 預先安排:cross-option 同股東協議
真正解決問題嘅唔係遺囑,而係股東協議(Shareholders Agreement)加交叉購買期權(cross-option agreement)。常見做法:
| 安排 | 點運作 | 適合邊類公司 |
|---|---|---|
| Cross-option(交叉期權) | 一方過身,生存股東有「買入權」,遺產有「賣出權」,兩邊任何一方行使,交易就完成 | 2–3 個合夥嘅 SME |
| Buy-sell + 人壽保險 | 每位股東買份人壽,賠款用嚟買返死者股份,家屬攞現金、公司股權留俾在生 partner | 有現金流但市值高嘅公司 |
| 章程定明估值公式 | 章程寫定股份點估價(例如過去 3 年平均盈利 × X 倍),避免事後拗價 | 所有 SME 都應該諗 |
呢類安排要同遺囑配合。如果遺囑話「公司股份留俾仔」,但股東協議又話「過身要賣俾拍檔」,兩份文件會撞 — 通常合約優先於遺囑。寫平安紙嗰陣應該先睇晒所有相關文件,呢點喺我哋嘅平安紙完整指南有講。
5. 而家可以即刻做嘅事
- 影低公司嘅 Articles of Association、最新 Annual Return(NAR1)、股東協議(如有);
- 確認公司起碼有兩位董事,避免 sole director 死亡空窗;
- 同銀行傾返後備簽署人安排;
- 同拍檔傾股東協議或 cross-option;
- 遺囑入面要清楚講股份點處理,避免同章程衝突。